公民丧葬前在城市死亡,一个月内在农村死亡的,由户主及其亲属、受扶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、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死亡证明是指:根据《死亡医学证明》在医疗卫生单位死亡。
公民在暂住住所死亡的,暂住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户主、饭店经理或者死者家庭内其他人员的声明,及时将死者的姓名、死亡地点、死亡时间、死亡原因等情况通知常住登记机关。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登记由常住户口登记机关办理。常住户口登记机关,根据死者家属的申报,还应当给予办理死亡登记,如有可疑情况,可以联系死亡发生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核对。
对来历不明或者在途中死亡的,由户籍管理机关联系有关部门处理。可以查清死者的姓名、常住户口和死亡原因的,通知死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,注销其户口登记;不能查明来源的,应当将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。[1]
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,交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;对单身家庭,还应当收集户口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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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本证明书应在死亡后立即由医院(诊所)的医生或行政、司法和其他机关的工作人员填写。
B、是行政考试还是司法考试?本栏目下的证书须由有关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。
C.请按规定填写中文大写数字(特别是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)。
D.填写时请注意各栏之间的关系。
E.填写本证书如下内容:
(1)在栏内填写死者姓名。
(2)死者性别,如为男性,在□后加√,依此类推。
(3)填写死者国民身份证统一号码。
(四)在一栏中填写死者住所的详细地址。
死亡证明
(五)在该栏中记载死亡的人的出生年月日为……计算两列中的年数,并填写最后一个()。
(6)详细填写死者死亡时间。
(七)在该栏内填写死者具体死亡地点,死亡地点为医院的,在□后加√,依此类推。
(8)列中死亡人员的死亡类型,如因病死亡或自然死亡,在□后加√,以此类推。
(9)填列在哪里填列的死者的详细工作情况(如一个器官的名字、学校、公司、工厂、农场,森林,等等)并填写什么样的行业(如税收、健康管理、交易商品,种植水稻和小麦生产机械、等)填写详细的工作类型的名称和位置(如销售经理、科长、打字员、会计师,售货员,铁脱粒机,纺织机器操作员,等等)。
(十)死者婚姻状况,未婚者在□后加√,依此类推。
(11)死因请参阅《1975年国际伤害及死因分类》的详细分类表(供医生使用)。请注意病因顺序和从发病到死亡的大致时间。如果伤害导致死亡,请填写伤害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。
请填写证号、医院(诊所)名称、营业执照号码等。
本证明书编号栏由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死因统计操作手册填写。
注:请于死亡发生或确认后30日内,持本证明书到户口所办理死亡登记。[2]